广告界特大喜讯!四川省正式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新闻动态

2020-01-15 10:20:19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正式发布《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明确规定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予以减征。 今年4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型收费的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 此项政策的出台为四川广告行业经营主体享受减负给予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正式发布《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明确规定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予以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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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型收费的措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


       此项政策的出台为四川广告行业经营主体享受减负给予了实打实的政策红利,该政策实施后,预计今年下半年有望为我省广告企业减轻负担2亿元以上。这是在中国广告协会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指导下,四川省广告协会多年来积极协助企业反映情况取得的重要成果。 四川省广告协会作为广告行业组织,为了全省广告企业能够早日享受此项福利政策,积极组织调查了四川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情况,并对有关规定作了深入了解,在推动政策落实中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次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发起呼吁和建议。在省局的推动下,省财政厅正式下发了关于文化建设事业费减半的通知。


      这次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体现出国家对此项涉企收费改革的重视和关注,对减轻广告及相关行业企业负担、促进广告业特别是中小广告传媒等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省广协也将做出更多的努力,使广告业能感受到更多国家减费减税政策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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